[原创]从稷山文案看县级“一把手”怎样滥用公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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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无遮拦的人 2015-04-06 21:27:50
山西的稷山文案,曾经震惊中外,已经举世皆知。为了准确性地分析和连贯性的思考,我有必要从头开始作番简述。

那是2006年4月,稷山县农机局长薛志敬等三干部,根据时任县委书记李润山的一些腐败行为,整理了一份《众口责问李润山》的材料,邮寄给运城市委书记、市长和本县一些有关部负责人共计37份。李润山获知后,以个人名义并授意县委办,同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指令,称这份举报材料是对李润山“恶意诽谤的犯罪行为”,“为匡正李润山形象”,要求“从重从快严厉打击”。县委书记和县委办都把这份材料定性为诽谤,谁敢有一丝质疑?县公安局立即抓人,检察院迅速起诉,法院果断判决,最终在2500多字的材料中,找出46个字的“不实”之词作为诽谤的依据,将薛志敬等三干部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、缓刑三年。

县纪检委专门召开有500多人参加的干部教育警示大会,让公安干警把举报人戴上手铐押上会场作检查,然后宣布开除党籍、撤消职务。李润山作为此案的当事人不仅不回避,还在大会上慷慨激昂地讲了半个小时,其中心意思都清楚,今后谁敢再举报李润山,就是这个下场!

值得一提的是,薛志敬的亲家杨忠庭,时任县委副书记,是李润山的副手,而且还分管政法。他应该在第一时间得知李润山要抓举报人;他应该判断出这份材料是举报还是诽谤?他应该清楚诽谤案是自诉案;他应该看出李润山是滥用公权打击报复;他应该理直气壮找李润山据理“说清”,依法制止。谁也猜不透他当时是怎么考虑的,居然选择的办法是密告薛志敬赶快“逃”。后来薛志敬被公安局做为网上逃犯,半年后在太原抓捕归案入狱获刑。李润山权力任性,滥使淫威,让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杨忠庭连自己的亲家也保护不了,感到在稷山颜面失尽,无地自容,只好请示市委调动工作,含泪离开了这块伤心之地。

薛志敬等三干部对这样的判决和处分,当然不能接受,从此四处上访,喊冤叫屈。于是2008年12月某日凌晨3点左右,薛志敬停在院门外的桑塔纳小轿车被人纵火焚烧,另一举报人南回荣家的稍门不仅被人纵火焚烧,还泼上茅粪。这一纵火事件,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是李润山下毒手打击报复,所以引起公愤。李润山托人送给薛志敬50万元,并把薛志敬女婿的工作安排到农机局,条件是不再追究烧车之事,和谐了事。

李润山滥用公权的荒唐离奇之举,被媒体简称为稷山文案,一经曝光,便成为全国舆论的焦点,受到暴风雨般的口诛笔伐。由于时任省委宣传部长申维辰的庇护,李润山不仅毫毛未损,还提拔重用,如今任省水利厅副厅级巡视员。而薛志敬等三干部仍旧奔波在上访路上,至今没有丝毫平反的动向。

稷山文案并非个案,类似案件在互联网搜索多如牛毛,信手可拈。虽然发生的地域不同,具体情节不同,或因诗、或因文、或因书、或因歌、或因上网,但有两点是相同的特征:一是正确地表达对党政官员的意见、发表议论或进行检举;二是无端地指控为诽谤,特别是县级“一把手”的诽谤。

古代的知县郑板桥自称是“七品芝麻官”,比喻县官官小如芝麻。现在的县委书记这“一把手”却权大无边,他们一句话,可让你的住宅一夜夷为平地;可让公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变为开发地或工业用地;可以把强征来的工地以“零地价”送给开发商;可以让一人一夜暴富;可以一天提上百名官员;可以把七大姑、八大姨弄进行政事业单位养起来;可以包二奶养私生子;甚至可以象稷山原县委书记李润山那样制造文字狱,使执政党丢丑,使法治蒙羞,令网民惊诧,让公众胆寒。
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?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:

第一,县委书记这“一把手”虽然官不大,但一县之内俨然土皇帝,权倾一时,不可一世。但由于贪腐累累,内心惶恐至极,非常担心有人举报,让他们身败名裂,鸡飞蛋打。所以对任何冒犯或批评的声音,当然不能容忍,本能地反咬一口予以反击,给点颜色看看,让你领教一下马王爷有几只眼。

第二,他们有足够的权力资源。在一县之内,东西南北中,他是代表党的,他的声音就是党的声音,他的指示比法律法规管用一百倍。谁敢挑战,只要他一声令下,整个县城的公权机关一呼百应,侦察、起诉、审判各个环节雷厉风行,从重从快。

第三,对县级“一把手”缺乏有效监督。在一县之内,除了没有外交、军事和国防诸权,其他权力与中央没什么区别,如此大的权力,上级监督太远,上级监督太难,同级的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都是聋子耳朵,形同虚设,造成县级“一把手”随心所欲,无法无天。

第四,对滥用公权的官员纵容包庇。凡是能爬上县级“一把手”宝座的官员,都与上级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,一旦“出事”,上级官员担心牵连到自己,所以百般袒护,象李润山这样的官员,已经是千夫所指的丧家之犬,居然提拔重用,难怪群众评论:这个社会是头顶长苍,脚底流脓——坏透了。

第五,制度缺陷。无论哪个国家的政党,都属于政治组织,即便是最高负责人,法理上也不享有抓人治罪的特权。你在全世界(除了朝鲜)能找到政党领导人,直接指挥司法机关抓人治罪的案例吗?没有!但中国的芝麻官都有,而且屡见不鲜,这,大概也是中国执政党的一个特色吧。

近些年来,依法治国的口号声震九霄,但在一些山高皇帝远的地方,官员的滥用公权因言治罪的丑闻连连迭出。平反的多数是由于媒体的介入,但屈指可数。象稷山文案那样仍沉积在冤案之中的还有多少?不得而知。这种腐败现象,于国、于党、于民都是不祥之兆。它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亵渎,是对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基本权利的否定,是对国家法治的粗暴践踏,所以不能等闲视之,任其泛滥。

国家政事的善拙好坏,在人民心中是有杆称的,要允许人民对国家大事说长道短,要允许他们对自己的“公仆”评头论足。正确的舆论导向和传媒调控不可放松,但绝不可以单纯追求所谓“舆论一致”、“万众一心”的效果,任何时候都不可以对民众搞禁言钳口,“莫谈国事”只是人民在专制氛围下的无奈。对李润山之类搞文字狱的王八蛋官员必须以法惩处,以儆效尤。广开言论,顺畅民意,这是最高明的治国兴邦之警策,是建立民主、自由、稳定社会的唯一正确之坦途。

上个世纪的几十年里,我们曾拒绝承认利益是经济发展的动力,但最终还是向常识屈服,被迫实行经济体制改革。目前党中央铁拳反腐,大快人心,但政治体制必须改革,从体制上限制官员权利,把权利关进笼子里,这也是世界范围内的常识,千万不能再违背。因为政治体制不改,抓了周永康,还有王永康、李永康;抓了令计划,还有赵计划、张计划。政治体制不改的反腐,等于脱裤子放屁,多办手续。至于党中央如何改?何时改?我们满怀希望,试目以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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