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求助]怎样维护教师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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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真生活 2007-03-27 08:48:31
        国家一再强调要加强职业教育,可我们这的地方政府(江苏盐城)却还是歧视职教,竟然把我们学校排除在中学范围之外,也不承认我们从事职教事业的人的教师身份,我真不明白,我们都是师范院校的正规毕业生,当初也是教育主管部门把我们分配到职校的,怎么到调资的时候就不承认我们的身份了呢?这不是自相矛盾吗???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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芦荻秋 2007-03-28 07:58:44
本真生活,你好!欢迎做客“教育论坛”!
做着教师的工作却没有教师的待遇,确实很不公平。同情你的境遇。
这里我问一句,你们学校是企业办学吗?如果是,情况就复杂了。可不管是不是企业办学,按照《教师法》第40条规定,你们都是教师,应该享受教师待遇。

《教师法》 40条规定,中小学教师,是指幼儿园、特殊教育机构、普通中小学、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、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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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真生活 2007-03-28 10:14:38
       我们不是企业办学,是国家办的职业中学,法律大家都懂,这明摆着是地方政府歧视我们。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就不执行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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